關于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開展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
合建建管[2017]33號
各建筑業企業:
為貫徹落實《2016一2020年建筑業信息化發展綱要》、《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印發推進建筑信息模型應用指導意見的通知》(建質函〔2015〕159號),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進一步加快合肥市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ing,以下簡稱BIM)技術推廣應用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BIM技術應用范圍
(一)建筑業企業
注冊地在我市行政區域內及注冊地非我市行政區域內的建筑業一級及以上資質施工總承包企業,綜合資質監理企業,在建設工程施工管理過程中,應當推廣應用BIM技術。
(二)工程項目
單個項目國有投資在2億元以上的大型建筑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應當應用BIM技術,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建立BIM小組(建立BIM模型);
2、進行項目三維展示(可視化交底、虛擬化展示);
3、機電深化(各專業深化設計(土建、機電綜合、鋼結構、幕墻等));
4、施工場地平面布置;
5、施工進度成本管控;
6、施工節點模擬(施工碰撞檢查及關鍵節點模擬);
7、施工質量安全等方面應用BIM技術。
單個項目國有投資在1-2億元以上的大型建筑工程和基礎設施工程的施工管理中,應當應用BIM技術,并符合以下基本要求:
1、進行項目三維展示;
2、機電深化;
3、施工場地平面布置等方面應用BIM技術。
注:詳細BIM技術要求參見附件(BIM技術要求詳表),此附件只作為BIM應用的參考依據。
二、BIM技術結果應用
我市建筑業企業在申請“文明示范工程”、“優質結構”、省市優質工程等 “創優奪杯”方面的獎項和申報“建筑業扶持政策”獎勵項目時,在工程建設過程中應采用BIM技術,并取得良好效果的,優先予以獎勵。同時,在市場準入,信用評分、資質升級和增項、評先評優等方面,對應用BIM技術并取得良好效果的企業,給予適當優先獎勵。
三、時間要求
2017年3月1日以后開工建設的、符合以上條件工程項目和企業,在施工管理過程中,均應采用BIM技術。
四、其它要求
各建筑業企業在應用BIM技術過程中,應與市城鄉建委保持聯系,及時溝通信息,報告技術開發進展情況。市城鄉建委將定期召開BIM技術應用工作推進調度會,促進BIM 技術在我市建筑行業內順利開展。
合肥市城鄉建設委員會
2017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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